第六十七章 B轮融资5亿美元(1 / 3)

“张总,我们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过多轮讨论和表决,觉得锐向目前30亿美元估值还是太离谱了,已经脱离了标的现有价值,我们无法接受这个价格。

所以,很遗憾,如果锐向还坚持30亿美元估值的话,淡马锡只能放弃此次合作。希望未来有机会我们还能合作!”

打电话过来的是淡马锡的李恒博,开始给张益达施加压力了。

“那淡马锡内部评估锐向估值是多少喃?”张益达揉了揉眼睛,在电话里问道。

“25亿美元,还得签署约束性条款!”李恒博话也说得很直,直接报出了条件。

“太苛刻了,我考虑一下吧!”张益达皱眉说了这么一句。

然后跟李恒博寒暄了几句后,挂断了电话,接着拨通了沈北朋电话,把淡马锡的报价和一系列情况都讲了一下。

“25亿美元,还有约束性条款?”沈北朋在电话里喃喃自语道,他其实觉得25亿美元估值也不低了,至于约束性条款那基本是大额融资必备条件。

考虑一番后,沈北朋直接建议道

“这个估值也不算低了,现在锐向最需要的就是成长时间。

要趁蚂蟥金服这些巨头没有反应过来前,先把这5亿美元拿了。

融资到手,你才能施展你的才华,快速地拿下市场。就算巨头跟你耗,你也耗得起。

要是这些巨头开始对锐向产生戒备心了,那融资就不好拿了。

没有资金,巨头可以轻易的把你扼杀在摇篮之中。更不要谈后续发展了。

所以估值问题先不要纠结,钱到手里才是王道!”

张益达也是沉思不已,沈北朋不光做风投,以前也办过企业,各方面经验都不是自己能比的。

他的建议也是十分中肯的,这轮融资必须得快。这一步也将是奠定锐向腾飞的基础,错过了以后很难再成为一流的金融科技企业,更不要说和巨头争锋了。

“行吧,我们尽快敲定下来吧!时机不容耽搁。”张益达心一横答应道。

接着,沈北朋开始联系淡马锡,双方在锐向投前25亿美元的估值达成了一致意见。

先搞定了淡马锡这个领投方,其他三家机构,sv,启明作为跟投方就好谈了。

最终黑衫资本,真科基金,加上b轮风投的4家机构,一共6家机构齐聚锐向金科公司,再加上锐向管理层,进行了一次七方会谈。

25亿美元投前估值是多方早已达成共识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束性条款上面。

“第一,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公司股权或组织架构变动等重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锐向进行新一轮融资,本轮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防止持股比例下降。

第三,锐向进行新一轮融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锐向估值)不得低于本轮投资价格(估值)。

如果价格低了(估值下降了),由锐向管理层对本轮投资者进行现金或者股权补偿。

这是棘轮条款,对投资者有利的一个反稀释工具,也是投资方最常用的反摊薄保护形式。

第四,如果锐向管理层拟将全部或部分股权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

则本轮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锐向管理层,将其持有的相应数量的股权售出给拟购股权的第三方。

这是随售权,意思是锐向管理层想套现,必须带上我们,而且还得我们先套现。”

除了这四条以外,还有清算优先条款,分红优先条款,信息披露条款等等一些常规约束性条款。

这些条款里面最让张益达反感和警惕的就是第一条“一票否决权”,其他条款只要锐向正常发展,走上坡路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