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道红尘终一别,无人知是不敢言(1 / 4)

转眼年关将至,气温渐渐下降,好在南方的气温不是很低,所以让人并未觉得有多么冷。

最近辰夙不知又抽了哪门子邪风,不止跟常宁学着做菜,就连他一直讨厌的武功都一并学了。看着山下学功夫学的不亦乐乎的辰夙,南煜觉得若是再不阻止,怕是真的要出什么问题。可他不知道的是,所有他担心的问题,早已在最初相识的岁月里,就萌生了新芽,如今已经愈发的茁壮。

在他们三人都未察觉的后山,一只雪白的信鸽扑腾着双翅,飞向了某个地方,而他们更不知道的是,这样的信鸽早已在辰夙到来的那一天,便开始了。

太傅府中,庞征看着信上的字,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随即便去了密室。

随着石门的一声闷响,男子愤怒的声音传来。

“谁他娘的来打扰老子的好事!”

庞征没有进去,在石门口道:“赶紧收拾了,都什么时候了,还有此等闲情逸致!”

影没有想到的是,她屈身留在庞德文身边为了暗中替玄瑾夜调查庞征的行动。可是突然有一天,庞德文让她好好梳洗打扮一番,便被人带到了这个地方。过去的种种浮现在她脑海里,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庞征看了影一眼,对着门外道:“程宪,将她带下去!”

取了黑色的布条,蒙住了影的眼睛。庞征看了程宪一眼,对他点了点头。

影虽然被蒙着眼睛,但出密室的时候,却听到了微微的水声。出了密室,程宪并未有把她送回去的意思,而是带她出府上了马车。

想起密室那个男人的脸,影知道,庞征肯定是要杀人灭口,毕竟只有死人才最可靠。

“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太傅说了,姑娘有功,让在下将姑娘送至乡下安稳度日。”

影掩在衣袖下的手握成了拳头,她没有兵器,而且程宪带着佩剑,左手腕上那小小的腕匣里定然也藏了暗器。眼见已至郊外离皇城越来越远了,影最终还是拼死一试,以最快的速度拔掉头上的簪子刺向程宪的心口,程宪偏了下身子,簪子刺进了肩膀。影趁机从马车的窗户跃身而出,在地上翻滚了两圈,便飞身而去。

程宪抬起左手,腕匣里飞出几根浸了毒的银针,射进了影的后背。影顿时感觉真气受阻,吐出来一口黑血,摔在地上。

程宪捂着被刺伤的肩膀追了上来。

“贱人,居然会功夫,说,谁派你来的!”

影冷冷的笑道:“哼,我不会告诉你的!”

程宪一剑刺进了影的肩头,轻轻转动了下手腕,剑在肩膀的肉里搅动了两圈,影咬紧牙关一丝声音都没发出。

“是个狠角色,若是为太傅所用,或许还有条活路,不过可惜了。”

程宪抽出剑准备了结了影,没等刺中,喉咙被一支利箭贯穿而至,只在一瞬之间,程宪还没来得及弄清楚怎么回事,便已毙命。

玄瑾夜下马走到影的身边,扶起她:“影,你怎么样?”

原本玄瑾夜在宫中一直等着影的消息,可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任何消息,派人探查太傅府上,却说没找到影。便一直派人盯着,直到今天探子来报说影被带出来府,出了皇城,玄瑾夜才感觉事情不秒,于是火速追来,却还是晚了一步。

“夜皇子,我……”

“走,我带你回宫,御医会有办法!”

影拽着他的手腕,摇了摇头。

“不……不用白费力气了……能活到今日……我已经……很满足了……谢谢……你当年……救下我,也……谢谢你,从未……嫌弃过,我的不堪。”

玄瑾夜便想起初次见到影的那天,当年他十五岁与常宁一起出宫,碰上了影,几个男子那么对待一个才刚及笄的少女,让玄瑾夜觉得人有时候连畜生都不如。少女的眼